查看原文
其他

【微警情】“贼喊捉贼”报假警 谎报案情被拘留

2015-03-07 赤峰公安


奇葩丈夫因想藏“私房钱”而制造了家中被入室盗窃的假象,并拨打了110报警电话,但“造假”行为被民警识破,最终被依法惩处。2015年3月4日,巴林左旗就发生了这样一起“贼喊捉贼”的荒唐闹剧。


  2015年3月4日17时许,赤峰市巴林左旗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:林东镇李某某家被入室盗窃,丢失现金8000余元。接报警后,刑侦大队侦查、技术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工作。


  经初查,案发民宅住着一对夫妇李某某和赵某某,报警的就是男主人李某某。当日16时许,女主人赵某某离开家去接孩子,一小时后回到家中即发现家大门被打开,放在客厅沙发上的包内700多元现金被盗,丈夫李某某赶回后,发现自己放在东屋衣柜内的7000元现金被盗,随即打电话报警。民警现场勘查发现,大门锁被人从外面打开,整个案发现场未发现陌生足迹,除被盗现金处,现场无翻动痕迹。上述情况说明犯罪嫌疑人对现场十分熟悉,应是熟人作案。


  左旗公安局民警随即对现场大门处周边街道监控进行调取,发现在案发时间段,李某某曾返回家中,在逗留五分钟左右之后离开,且此期间并无其他熟人经过。这一情况,无疑加重了李某某监守自盗的嫌疑。


  在监控录像面前,李某某主动承认了伪造这起入室盗窃案的事实。原来,李某某在近期结算了7000元工资,为了将这7000元藏为私房钱,就想到了这个因被盗而没法将钱交给妻子的“馊主意”。


  目前,违法行为人李某某因谎报案情,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并处二百元罚款的处罚。


警方提示

公安警力是群众危难时刻的保护力量,肆意滥用警力资源,既提高了执法成本对社会资源造成浪费,又极有可能使正处于危难之中的人无法得到及时救助,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。大家要珍惜110报警平台这个社会公共资源,不随意拨打110和报假警。对于恶意骚扰110和报假警行为,一经查实,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罚。



欢迎转发扩散,媒体转载请务必注明:【此信息来自“赤峰公安”微信平台】


觉得不错,请点赞↓↓↓

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

文章有问题?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